为了缓解我市电视台编辑、记者人员紧缺状况,促进昭通电视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招考领导小组批准,现将昭通市电视台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编辑、记者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18周岁至32周岁(1994年6月1日——1980年6月1日出生)的人员,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三)具备用人单位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具有所需岗位要求国民教育学历。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在职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3、在读的非2012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六)所有岗位全部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聘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
报名地点:昭通市电视台(昭阳区昭通大道广电中心大楼4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昭通市电视台办公室:0870—2153981
公告时间:2012年8月21日至28日。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9日上班时间。
考试时间:2012年8月30日(视其报名和参试情况,若当天完不成,第二天继续考试)。
(二)招聘有关事项
1、报名时,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开考岗位比例为1:2,凡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不进行调整。
3、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免冠1寸标准证件照3张。
三、考试、考察、录用
(一)考试
1、本次考试录用的记者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试测评。
①5分钟提问。主要考核应试人员掌握的电视新闻或专题的基础知识。评分标准为25分。
②30分钟笔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修养、素质、法规、纪律等。评分标准为25分。
③60分钟内拍摄并写解说词。主要考核应试人员对设备的使用、构图、画面语言及叙事、表达能力。评分标准为50分。
2、本次考试录用的编辑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试测评。
①命题栏目策划50分,时间60分钟。
②专题类、法制类、财经类、访谈类栏目制作50分,时间90分钟。
(二)考察、录用
1、根据考生的评分,由高到低进行录(聘)用。
2、政审、体检。体检严格按照现行《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3、若有政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4、政审、体检均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考生正式签订一年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在30日内送人事部门鉴证。
5、办理录用手续时,由市广电局统一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材料包括:录(聘)用请示、录(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体检表、用人单位考察意见。
6、办理录用手续的截至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前。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7、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按规定程序转正。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四、招聘组织纪律
(一)严格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做到精心组织,坚决避免工作失误,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甚至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昭通市纪委、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事局等部门联发的昭市人通〔2003〕27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二)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录用工作,在电视台发出报名、考试、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必须按各个时段要求的时间进行,不按时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国家关于考试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今后不准参加昭通市广电系统组织的招聘考试。
五、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昭通市电视台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整个录(聘)用工作,在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市电视台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2012年昭通市电视台编辑记者人才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