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简称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是广电总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和政策研究机构。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综合办公室:财会人员1名
2.科研管理部:科研管理人员1名
3.政策研究所:研究人员1名
4.产业研究所:研究人员1名
5.信息研究所:研究人员1名
6.新媒体研究所:研究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政治水平,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遵规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中共党员。
3.原则上要求北京市户口。
三、职位任职条件
(一)综合办公室财会人员: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0岁以下。
2.财务会计专业毕业。有CPA证书者优先。
3.两年以上国家机关、正规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经历,熟悉财务会计工作流程,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工作。
4.具备相应的行政工作能力。
(二)科研管理部科研管理人员:
1. 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2. 文史哲、经济等相关专业。
3.文字能力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科研项目管理、档案管理或者有电脑软件及网站维护管理等从业经历者优先。
(三)政策研究所研究人员:
1. 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2. 新闻传播、广播影视类专业。
3.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广播影视从业经历,熟悉政策研究工作者优先。
4. 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或省部级以上相应刊物上独立发表过学术论文二篇以上、作为执笔人或研究骨干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相关课题者优先。
(四)产业研究所研究人员:
1. 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2. 新闻传播、广播影视类专业,具有经济学、统计学专业背景者优先。
3.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广播影视从业经历或研究经历,熟悉文化产业尤其是广播影视产业。
4. 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或省部级以上相应刊物上独立发表过学术论文二篇以上、作为执笔人或研究骨干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相关课题者优先。
(五)信息研究所研究人员:
1. 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2. 新闻传播、广播影视类专业,具有传媒经济学和统计学专业背景者优先。
3.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广播影视从业或者研究工作经历,具有市场调查、数据分析工作经历者优先。
4. 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或省部级以上相应刊物上独立发表过学术论文二篇以上、作为执笔人或研究骨干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相关课题者优先。
(六)新媒体研究所研究人员:
1. 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2. 新闻传播、广播影视类专业,具有信息技术类专业背景者优先。
3.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广播影视业从业经历,具有视听新媒体从业或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
4. 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或省部级以上相应刊物上独立发表过学术论文二篇以上、作为执笔人或研究骨干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相关课题者优先。
5.具有较高英语水平,能熟练运用英语从事视听新媒体相关研究工作。
四、用工性质和工资待遇
编外聘用,工资待遇与编制内正式人员一致。工作两年后表现优秀者可转为编制内正式员工。
五、招聘程序与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须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论文、工作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电子报名,每一职位分别对应一个电子信箱,请对应投递简历。
邮箱:
(1)综合办公室职位:fzzxzhaopin1@126.com
(2)科研管理部职位:fzzxzhaopin2@126.com
(3)政策研究所职位:fzzxzhaopin3@126.com
(4)产业研究所职位:fzzxzhaopin4@126.com
(5)信息研究所职位:fzzxzhaopin5@126.com
(6)新媒体研究所职位:fzzxzhaopin6@126.com
3.报名咨询电话:010-86094085
4.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